各部门、单位,附属医院:
为了更好地组织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基金项目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4〕1号)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统筹规划和申报组织工作,加强顶层设计,进行充分的宣传发动,组织科研人员积极撰写申请书,确保申报工作按质按量顺利开展。
2.科研工作部和二级单位组织院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或由省基金办通过大帮小方式,对申请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修改,切实提高选题的科学性、创新性,提升项目申报质量。
3.项目申请书在线形式审查工作由各申请人、二级单位、 科研工作部共同完成,各申请人要秉持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填写申请书,二级单位要严格把关仔细审查,避免提交至依托单位后反复退回修改。
二、2024年度政策变化
1.科学问题属性类别简化为2类。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2.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3.试点推进临床医师科研评价体系改革,深入开展临床医学人才项目评审,鼓励青年临床医师立足临床实践,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和技术探索,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临床科学研究领军人才。
三、限项规定
1.一般性规定: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2.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均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的项目不计入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总数范围。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原项目计入总数范围,作为主要参与者的不计入。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合计限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22年(含)以前批准的项目不计入总数范围;2023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总数范围。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
4.其他限项规定详见《项目指南》相关要求。(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6/)
四、形式审查及初筛常见问题汇总
1.申请材料不完整,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如伦理委员会证明、推荐信、导师同意函等(尤其注意推荐信、伦理委员会证明等材料项目名称与申请书终稿是否一致);
2.存在诚信问题,如前移作者排名、代表作未列出全部作者署名等;
3.研究设计与实施不完善,有低级错误(例如前后文用的实验动物不一致,用粗提物养细胞等等);
4.申请代码或研究领域选择错误;
5.未如实填写研究生导师或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
6.不属于项目指南资助范畴;
7.高级职称的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承担或申请多个项目单位不一致,未标注说明;
8.未按要求提供与本申请内容相关的代表性论著;
9.合作研究单位名称与公章不一致;
10.其他可认定的不予受理情形。
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1.2024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
2.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3.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5)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见附件6)。
六、申请材料要求
1.避免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申请人应逐项阅读 “申请书形式审查自查表”(附件4),严格按照形式审查的有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2024年继续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
3.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上传要求(逐项上传):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或者科技奖励。
(1)提供5篇以内申请人本人发表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扫描件;
(2)如上传专著,应提供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3)如上传所获科技奖励和授权专利,应提供奖励证书和授权专利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4)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的电子版扫描件;
(5)根据项目申请的需要,附件材料还可能包含以下电子版扫描文件: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同意函;不具有高级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推荐函(以上两类附件请申请人直接从申报系统下载);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与申请项目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外人员提供的依托单位聘用合同,并提供包含聘用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的时间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科研伦理证明;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结项证书复印件;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等。
具体要求参见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部分和正文“面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部分相关科学部要求。
七、申报时间安排及要求
1.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已开放申报,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管理系统填写申请书,将系统中下载的 PDF版申请书初稿交至各单位科研科(办),各单位于2024年2月20日前统 一发送至邮箱583433030@qq.com,科研工作部与省基金办联系,送相关领域专家修改,并及时反馈。
2.各单位根据分配指标(附件1)遴选质量较好的申请书于 2024年2月2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份交至科研工作部,科研工作部邀请院内外同行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并反馈修改意见。
3.2024年3月10日前申请人将定稿检查无误的申请书在系统中提交,科研工作部组织各单位科研专干进行形式审查,当申请书状态变成 “NSFC未审核”时,表明依托单位已经确认,如审核未通过,请申请人根据系统中的退回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
4.各单位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申请人承诺书(附件7、附件8)、项目汇总表(附件9)和形式审查自查表各一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工作部,逾期不予受理。
八、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玲珑
联系方式:0731-89949025
邮 箱:583433030@qq.com
附件:
9.太阳成集团tyc7111cc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科研工作部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