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附属医院:
为了更好地组织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基金项目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统筹规划和申报组织工作,加强顶层设计,进行充分的宣传发动,组织科研人员积极撰写申请书,确保申报工作按质按量顺利开展。
2.科研工作部和二级单位组织院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或由省基金办通过大帮小方式,对申请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修改,切实提高选题的科学性、创新性,提升项目申报质量。
3.项目申请书在线形式审查工作由各申请人、二级单位、科研工作部共同完成,各申请人要秉持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填写申请书,二级单位要严格把关仔细审查,避免提交至依托单位后反复退回修改。
二、申报项目类型
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三、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政策变化
1.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注意:切勿使用2022年生成的版本)。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2.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限项申请规定调整: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青、杰青等)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
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的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计入;2023年(含)以后批准(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四、项目申请须知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项目申请人需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进行申请书的填写。已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使用原账号,登录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科研成果信息后即可进行申请书的填写;忘记账号的申请人可在系统登录界面通过申请人邮箱找回;,届时系统将发送登录邮件至新添加人员的邮箱,新添加人员通过点击邮件中激活链接完善个人信息后,申请人参照《如何填报申请书》(附件2)登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2.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
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预算编制说明见附件4)。
4.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 (建议163、126、sina、yahoo邮箱),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项目限项规定详见《项目指南》相关要求(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401/)。
五、申请材料要求
1.避免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申请人应逐项阅读 “申请书形式审查自查表”(附件5),严格按照形式审查的有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2023年继续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
3.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上传要求(逐项上传):
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或者科技奖励。
(1)提供5篇以内申请人本人发表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扫描件;
(2)如上传专著,应提供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3)如上传所获科技奖励和授权专利,应提供奖励证书和授权专利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4)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的电子版扫描件;
(5)根据项目申请的需要,附件材料还可能包含以下电子版扫描文件: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同意函;不具有高级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推荐函(以上两类附件请申请人直接从申报系统下载);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与申请项目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外人员提供的依托单位聘用合同,并提供包含聘用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的时间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科研伦理证明;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结项证书复印件;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等。
具体要求参见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部分和正文“面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部分相关科学部要求。
六、申报时间安排及要求
1.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已开放申报,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管理系统填写申请书,将系统中下载的PDF版申请书初稿交至各单位科研科(办),各单位于2023年2月17日前统一发送至邮箱806508632@qq.com,科研工作部与省基金办联系,送相关领域专家修改,并及时反馈。
2.各单位根据分配指标(附件6)遴选质量较好的申请书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份交至科研工作部,科研工作部邀请院内外同行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并反馈修改意见。
3.2023年3月10日前申请人将定稿检查无误的申请书在系统中提交,科研工作部组织各单位科研专干进行形式审查,当申请书状态变成“NSFC未审核”时,表明依托单位已经确认;如审核未通过,请申请人根据系统中的退回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
4.今年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终稿。
5.各单位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申请人承诺书(附件7、附件8)、项目汇总表(附件9)和形式审查自查表各一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工作部,逾期不予受理。
七、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 娟 0731-88854257
邮箱:806508632@qq.com
附件:
1.申报人员注册信息登记表
2.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申请人使用手册)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自查表
6.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8.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人员承诺书
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科研工作部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