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研究院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30 14:59:36 信息来源:纪检监察室 作者:

  12月30日,研究院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纪委的工作部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各二级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牢牢扛起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要求,坚决落实省纪委《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若干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防“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

  二、严明纪律要求,弘扬新风正气。各二级单位要聚焦节点易发多发问题,坚决杜绝违规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问题,着力防治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背后享乐奢靡苗头倾向。要紧盯公务活动用餐,推动带头节约、抵制浪费。要着力纠治“三公”经费等支出违规问题,加强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因公出国(境)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纠治“三公”经费违规支出、年底突击花钱、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家教家风,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风气,自觉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摒弃婚丧嫁娶陋习。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职能监督,及时向研究院纪检监察部门反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研究院及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战略部署、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加强监督检查;要紧盯“关键少数”、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有关线索。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